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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Ichirou

匯整可堪商榷的編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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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18-7-2024 10:01:22 | 顯示全部樓層
chiangba皭綬 發表於 18-7-2024 02:01 AM
那么請问,曲字的字首為何?

「曲」是整體字,不能分割「字首」與「字身」。

(個別敎材會說「整體字以首碼爲字首」,但這點不符合官方說法)


「曲」字是整體字,「喬」字是組合字,兩者完全沒有可類比的地方。
 樓主| 發表於 18-7-2024 10:09:02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Ichirou 於 18-7-2024 10:21 AM 編輯
chiangba皭綬 發表於 18-7-2024 02:41 AM
吞字的常見字形是一大口而非竹大口(至少在大陆没見過竹大口的呑),夭也是常見字;

攀𣝴𫽷𬅍𭬑盆弅等字 ...

倉頡取碼最初製定時並不取大陸的字形,後來才擴展之。

你「沒見過」的字形,卻是他人常見的字形。那麼這個「常見字形」由誰來定義?

至於所謂「續碼原則」,從未見於官方手冊和坊間倉頡書籍中,其操作也明顯違反官方說明。敢問由誰發明?

維基敎科書上解釋「冖」下視爲可一刀分離,也不可能得出閣下口中的所謂「常見字原則」。

若是有心學習倉頡輸入法,請注意不要自行幻想一些明顯有誤的所謂「原則」。

最後一堆「另問」,與本來在探討的現象風馬牛不相及,只會把問題扯遠,令討論失焦。恕不在本帖中討論。
若眞的想討論,請另開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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