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使用倉頡多年, 對於「老」字何以取「十ナ匕」jkp還存有疑問。不過在再次思考本帖後, 卻豁然開朗, 討論如下:
1. 精簡原則是多種解碼, 取碼數最少者。
老字, 不論取「土丿匕」ghp或「十ナ匕」jkp,碼數一樣, 所以這裡不適用。
2. 完整原則是多種解碼而碼數同, 先取繁複字形。
老字, 取「土丿匕」ghp, 先取土g是比先先取十j來得繁複, 看來似乎更合理。
3. 字形特徵原則是保留原字形特徵:1. 避免取碼重疊(取過不再取) 和 2. 避免在轉角處分割
老字, 頭部的「耂」字形, 取「十ナ」jk, 乍看並未有取碼重疊或轉角處分割。(一香港教程網頁舉「老」字作例, 說是避免取碼重疊)
仔細研究, 「老」字頭部土的下方一劃與丿是交連成一體ナ的。
1) 先取土, 到取丿時就不應包括一(避免取碼重疊(取過不再取)), 但取土卻先破壞了一與丿組成的ナ字形。
2) 為取得ナ字形而考慮收入一, 但一又已在取土時取過了, 就成了取碼重疊。
3) 結論, 為免違反字形特徵原則, 不能取土, 而應先取十, 後取ナ。
註: 倉五手冊把精簡原則、字形特徵原則都合併到完整原則下
這個老字,和者...等一樣, 還有鐵也是, 鐵的左邊字身, 次字首𢦏, 取十戈, 而非土心(「戈-[丶一]」), 都是同𣕒情況。
[ 本帖最后由 鍾靈 于 9-8-2008 07:55 PM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