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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學家任意套用所謂「有義字形」,實在貽笑大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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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9-5-2021 02:56:28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本帖最後由 cj6 於 20-7-2021 02:24 PM 編輯

其實,所謂「有義字形」在過去已經多番談論,談到爛掉。諸如《形聲字分析並非實際取碼準則》《勿借字形判定來造文章支持虛構的「有義字首說」》《為何我認為倉頡三代定死了複合字首》《反駁三代倉頡「複合字首定死論」》《忽略書法變形或變位,並非按字源拆字》《談歪理及鬧事者的特徵》《如何保证研究不出现偏差——谈神枪手谬误》等等舊帖,都已充份說明由倉頡「玄學」家「尹卂」自創出來的「有義字形說」不符事實,倉頡取碼並不會考慮所謂「有義字形」。

不過,自稱「尹卂規則是目前唯一正確的倉頡規則」的倉頡「玄學」家——「尹卂」,在2020年11月22日於「玄學自慰壇」上發了個名爲《沈紅蓮否定倉頡取碼需要用到有義字形?》的帖,面皮厚過珠穆朗瑪峯地宣稱:


原來只要一個話題早已辯明了是非曲直,大家不再掛在嘴邊後,「尹卂」就會鑽空子,宣稱大家「不談了」。爲以正視聽,本人另闢新帖,重覆一些早已說清說楚的舊內容,又補充一些新內容。

擷圖中「尹卂」的說法,是斷章取義,惡意扭曲朱邦復老師的言論。「尹卂」所引用的言論,是取自《第五代倉頡輸入法手冊》的〈第一章 倉頡字母與輔助字形〉下的〈第一節 倉頡輸入法源起〉下的「二、中文電腦的文字因素」分節。但這並不是完整的原文,「尹卂」他刻意裁走了一些關鍵內容,如下:

2. 根據說文解字,中文源自象形、指事、轉注、假借、會意、形聲六書。後人百分九十文字,皆依據形聲所造,是以,本輸入法即以「形聲」為取碼及組字之基本法則。將所選取的文字一一整理,共計分析出594 個字首,9897個字身。
(中略)

8. 在中文文字辨識上,倉頡輸入法僅用114 個「基本符號」,根據中文文字的「結構關係」,分別取碼。是以,使用者僅需知此114 個符號,以及結構規則,即可得到中文字碼。(下略)

5-1.png

原文所說的,是朱邦復老師對中文電腦(包括中文輸入法)從無到有構思。發明一套輸入法,前期的思考和分析是構思性質的步驟,它不等於實際取碼時以此作依據。當中第2點是說前期分析階段,朱老師得到了若干個「初步的字首」和「初步的字身」後,便思考如何在鍵盤上「分佈」它們能有效率,得出了「字首取兩碼,字身取三碼」之結論。到了第8項,才說到實際的依字根取碼,僅依據114個符號和明文規定的結構規則,而不再管它是否形聲字,不再管它哪裏是部首哪裏是聲符。前期的分析並不是落實以114個字根取碼時的約束條件。

進一步翻看手冊,隨後的〈第二章 輸入規則說明〉下的〈第一節 字首、字身,組合字、整體字〉下的「一、字首」中,更清晰、直接地說明:
倉頡輸入法中的字首定義和慣稱的「部首」,觀念上略有不同,是以視覺分辨而非字義為定義原則
1. 凡字形可從縱向或橫向一次截然分離者,其「最左側」或「最上方」稱做字首。
  傳統的部首定義,是以「字義」而非「部位」為依歸,其位置並不一定在整個字的左側或上方,如“檗”、“瓽”的部首在下方;“敕”、“剛”的部首在右側;更有些字,如果不是事先就明白了字義,根本不知道哪邊是部首,如“斬”、“砍”、“舍”等例,若以部首來定義「字首」,徒增使用者的困擾,故不取。換句話說,倉頡輸入法的部首,是以字形位置而非字義為準則。

5-2.png

當然,「玄學」家「尹卂」並不會就此認同。在更早的2020年6月2日,他於「玄學自慰壇」上的《Re: 深度解析:為甚麼倉五手冊要一再強調不能按字義劃分字首》中,就如此「分析」官方手冊:
五.png

大家可以看到,「玄學」家「尹卂」再次施展刻意裁走了一些關鍵內容的技倆,把『倉頡輸入法中的字首定義和慣稱的「部首」,觀念上略有不同,是以視覺分辨而非字義為定義原則』、『凡字形可從縱向或橫向一次截然分離者,其「最左側」或「最上方」稱做字首。』等關鍵句子裁走。因爲這些句子,與其發明的所謂「有義字形說」直接起衝突。

尤其是『凡字形可從縱向或橫向一次截然分離者,其「最左側」或「最上方」稱做字首。』這句,清清楚楚就是在說字首與字身的分割規則,是倉頡輸入法對漢字結構劃分的規則。不裁走這句,「尹卂」口中的謊言——「倉五手冊沒有講如何判定結構」,就會馬上露餡。

看到官方手冊沒有被裁走關鍵內容的原文後,相信大家都能看到「尹卂」如何斷章取義,強姦官方手冊的嘴巴。
 樓主| 發表於 19-5-2021 18:58:55 | 顯示全部樓層
剛才翻一翻舊帖,再發現「玄學」家的自相矛盾處。

按其2020年5月25日的說法,「登」字可拆開作上「癶」下「豆」。再引一次他的原文裏如此宣稱:
只有尹規有「有義字形」的敍述,大部份有義字形都是朱邦復所講的形聲字,比如「腐」為「聲府形肉」,「登」為「形癶聲豆」等等。好像朱說漢字有百分之八九十的形聲字,因此只有理解尹規,才可能正確按照朱邦復原意判定結構。


不過根據舊帖中ichirou版主的引述,Ceku兄問過他:『請問決斷「凳」分割為「⿱登几」時,是以「登」有意義為憑,或是以「豆」有意義為憑呢?理由為何?』結果「尹卂」在這張已被他毀屍滅跡的帖中這麼說:
以「登」有意義爲憑。理由爲單獨「夂癶」這三個部件沒有含義,需要往下包覆一個字形才能組合成具有完整意義的漢字。


所以,到底「癶」是有義的還是沒有義的?這時候「玄學」家就只會繼續「飄移」了。
 樓主| 發表於 19-5-2021 17:07:00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cj6 於 19-5-2021 06:39 PM 編輯

如果大家根據官方手冊,或者坊間正常的倉頡書籍,只看真實的倉頡規則,不理會甚麼「有義字形」,要取碼正確是很簡單的。

在眞實的倉頡規則中,與「爢」或「㸏」字相關的有:

1. 倉頡輸入法的取碼,及分割字首、字身的過程,只以視覺作決定,不理會字義。

2. 從視覺上第一個能「一刀分割」的縫隙(縱向或橫向一次截然分離者)分割開字首與字身。〔如果字身可以再分割,則在字身當中,從視覺上第一個能「一刀分割」的縫隙(縱向或橫向一次截然分離者)分割開次字首與次字身。〕

3. 「」形為「延伸分割」。

4. 「麻」是規定了的「複合字首」(又稱「特殊字首」),分割字首與字身時,會直接將它整塊取作字首,不再分拆。

於是,「爢」或「㸏」字的取碼便清晰了。

若字形是:

按上方第2項,在第一個「一刀分割」的縫隙處,即「靡」與「灬」之間,或「靡」與「火」之間,分割成「」形。字首為「靡」,字身為「灬」或「火」,取碼是「戈卜.火」。

若字形是:

按上方第4項,「麻」形不割開,「麻」形下方則按第3項作延伸分割。於是,整個字分割成「」形。字首為「麻」,字身中的次字首為「非」,字身中的次字身為「灬」或「火」,取碼是「戈木.中卜.火」。
 樓主| 發表於 19-5-2021 16:27:41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cj6 於 19-5-2021 05:12 PM 編輯

「玄學」家「尹卂」口中的所謂「有義字首」,是按其當時的心情、思路而不斷游移的,根本無法用它來作準。

比如錘子兄在2020年5月24日於本壇上,一矢中的地指出「尹卂」所主張的是原創的「活動」理論,更直問「尹卂」:
按樓主的理論,不知「爢」是看成「麻非灬」好,還是「靡灬」好呢?: -)


錘子兄的例證和問題直刺要害。「尹卂」回應時,不得不說「爢」等九個字「在雅倉的編碼(用有義字形判定)有誤」,並且回答說:
按尹卂倉頡規則,三代爢㸏的正確結構判定應為(靡火),因為它是形聲字,靡聲火形。
既然您給我機會做廣告,那我是不會錯過的:尹卂規則是目前唯一正確的倉頡規則。


可是呢,這個大力聲稱是「目前唯一正確的倉頡規則」的分析,現在因為「尹卂」本人的心情和思路變了,於是又被他本人推翻了。他在2021年2月6的於其「玄學自慰壇」上這樣說:
由於「靡」的結構判定是上麻下非,麻向下延伸(而不是包圍功能,沒有歸邊作用),因此「爢」字三代編碼取作「戈木中卜火」是正確的,雅倉是正確的。
我之前的說法有誤,特此更正。

而五代取「戈卜火」,其理由是「麻」作為複合字首,就有了包圍功能。「靡」歸邊成為「爢」的字首。

爢1a.png

一個字的正確取碼,竟然要學這位「玄學」家當時的思路和心情。有時,他認爲「靡」是「有義字形」,把「爢」字分成「靡.灬」兩個部分;有時,他認爲「麻」是「有義字形」,把「爢」字分成「麻.非.灬」三個部分。我就無所適從了,你呢?
 樓主| 發表於 19-5-2021 03:59:55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cj6 於 19-5-2021 03:54 PM 編輯

「玄學」家「尹卂」為了宣揚他自創的所謂「有義字形說」,就拒絕承認官方手冊中清楚寫明的「複合字首」,宣稱「複合字首」其實是因為「有義字形」才被視爲字首、才不會把「有義字形」分割開。爲了強推他的「玄學」學說,「尹卂」還不惜多番企圖竄改維基敎科書「複合字首」的部份。

「尹卂」選擇攻打「複合字首」的另一原因,是因爲對於非延伸字形的形狀,例如「」、「」、「」或「」,在官方手冊裏清清楚楚說明要從視覺上第一個能「一刀分割」的縫隙(縱向或橫向一次截然分離者)分割開字首與字身。

如果「尹卂」連這點也攻擊,就極度直接極度明顯地、毫無任何疑問或抵賴的空間地違反了官方說明。所以他在強推「有義字形說」時就放棄這一塊,只攻打「」這種形狀和情況特殊的「複合字首」,強行聲稱是基於「有義字形」才令「」的紅色部份不分割開,而不是基於「複合字首」的規定。

事情本來是這樣進行的。

不過「尹卂」太貪心,他不甘心只能對「」這種形狀套用他的「玄學」發明。於是,2020年10月26日,他在他自家的「玄學自慰壇」上發佈了名爲《㖖:越来越多的字證明了結構判定要用到有義字形》的帖,宣稱:
㖖.png

如此一來,「尹卂」就連官方手冊裏清清楚楚說明的規則,即是要從視覺上第一個能「一刀分割」的縫隙分割開字首與字身這基本做法,都要違反。「尹卂」要把他的所謂「有義字形論」,套用來垂直形的漢字身上。

事實上,「㖖」在許多字形裏,都清楚顯示作上「辛」和下「口」之間有縫隙,包括《漢文庫典》的字形:
㖖1.png

「㖖」取碼作「卜十.口」,完全是依從視覺判斷,與所謂的「有義字形」或「字源」無任何關係。

不然的話,如果像「尹卂」所言,『如果字源是「立古」,那就取作「卜廿十口」;如果字源是「辛口」,那就取作「卜十口」』的話,那麼,
*「意」字的字源是「音心」,爲甚麼不取「卜日.心」而要取「卜廿.日.心」?
*「含」字的字源是「今口」,爲甚麼不取「人弓.口」而要取「人.戈.弓口」?
*「喿」字的字源是「品木」,爲甚麼不取「口口.木」而要取「口.口口.木」?
*「榮」字的字源是「木」,爲甚麼不取「火月.木」而要取「火火.月.木」?
*「瓽」字的字源是「尚瓦」,爲甚麼不取「火口.一弓」而要取「火月.口.一弓」?
*「嘗」字的字源是「尚旨」,爲甚麼不取「火口.心日」而要取「火月.口.心日」?
*「忿」字的字源是「分心」,爲甚麼不取「金竹.心」而要取「金.尸竹.心」?
*「黿」字的字源是「元黽」,爲甚麼不取「一山.口難山」而要取「一.一山.山」?
*「熹」字的字源是「喜灬」,爲甚麼不取「土口.火」而要取「土.口廿.火」?
*「賨」字的字源是「宗貝」,爲甚麼不取「十火.月山金」而要取「十.一.一金」?

「玄學」家「尹卂」任意套用所謂「有義字形」到「㖖」字身上時,又有沒想過「意、含、喿、勞、瓽、嘗、忿、黿、熹、賨」等等同類字形的漢字?爲甚麼「㖖」字可以套用所謂「有義字形論」,但其他同類漢字卻不可以?說穿了,「玄學」家「尹卂」根本沒有認眞思考,舉一不會反三。他的「玄學」理論,湊巧的話就任意套用,湊不巧的話就任意不套用,如此看運數的「理論」,不是「玄學」還可以是甚麼?

「玄學」家「尹卂」還在自鳴得意地自吹自擂說:「越来越多的字證明了結構判定要用到有義字形」。事實上,是越來越多的字證明了「尹卂」的說法違反事實,純粹虛構;越來越多的字證明了結構判定與有義字形毫無關係;越來越多的字證明了「尹卂」的自創「玄學」理論貽笑大方。
 樓主| 發表於 19-5-2021 18:02:00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cj6 於 19-5-2021 06:47 PM 編輯

「玄學」家「尹卂」依心情和思路的「活動」理論,不只一例。

2018年8月30日,「尹卂」忽然騎劫一郎當時的一張舊討論帖(當時的網址在此,但現已被「尹卂」毀屍滅跡),大剌剌地炫耀自己的惡行說:『於是我上維基教科書,大刀闊斧刪掉了自以爲不必要的五代複合字首。』同時間,大家發現「尹卂」當時已大肆搗亂了維基教科書,把一大堆複合字首強行刪去(因為「玄學」家「尹卂」不肯承認),又把五代「凳、螽、蠢」等字的編碼改變爭議,宣稱作應解釋為「尹卂」所原創的「有義字首說」——他宣稱「登、冬、春」等字是所謂的「有義字首」,不分割開。

但「登」形是否不能分割呢?不。在2020年5月25日,他於本壇上的《反駁cj6對尹卂規則正確性的質問》裏如此宣稱:
只有尹規有「有義字形」的敍述,大部份有義字形都是朱邦復所講的形聲字,比如「腐」為「聲府形肉」,「登」為「形癶聲豆」等等。好像朱說漢字有百分之八九十的形聲字,因此只有理解尹規,才可能正確按照朱邦復原意判定結構。


按其2020年5月25日的說法,「登」字可拆開作上「癶」下「豆」。

好,問題來了。

從本帖第3樓可知,2020年5月24日,「尹卂」主張「靡」字有義,「爢」字應分割為「靡.灬」。但到了2021年2月6日,他反悔了,認為「靡」字還可以再拆作上「麻」下「非」,於是「爢」字修正作分割成「麻.非.灬」。

那麼,用同一道理,2018年8月30日,「尹卂」主張「登」字有義,「凳」字應分割為「登.几」。但到了2020年5月25日,他認為「登」字可拆開作上「癶」下「豆」,那麼,「凳」字不應該修正作分割成「癶.豆.几」嗎?

可是在官方取碼中,「凳」字從來沒有以「癶.豆.几」的分割來取碼。三代官方取「弓人.一.口弓」,只按視覺分割成「癶.一.(口䒑几)」;五代有一種分割為「登.几」取「弓廿.竹弓」是未有共識、未有可以憑一致規則來解釋的爭議碼(五代的問題,過往我已說過,見此連結)。

所以說穿了,所謂「有義字形」完全是「尹卂」穿鑿附會的自創「玄學」規則。根本不符合取碼現實。就連他本人,也無法用一致的「有義字形」規則來取碼,所謂的「有義字形」,好像「移動城堡」般不斷「飄移」,只是一套有時會應用,有時又不這麼應用的「活動」規則。
 樓主| 發表於 20-7-2021 16:32:24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cj6 於 1-8-2021 12:58 AM 編輯

玄學家「尹卂」一直自視甚高和不肯服輸,別人指出或批評過牠有什麼問題,牠一定會不惜一切地反罵別人,把自己的問題和罪狀扣到別人身上,以為這樣等於說明了「錯的是別人,不是牠」。

但事實就是事實,真金不怕洪爐火。「尹卂」捏造出所謂「無敵公式論」然後誣衊錘子兄「迴避」,「尹卂」監人賴厚不果然後誣衊ichirou兄對「商咼」等字形「迴避」,可是事實上在迴避的是「尹卂」牠自己。至今,像如何界定「有義字形」適用範圍、如何判定一個字形是否「有義」,甚至具體如「究竟『癶』算不算有義字形」,他從來無法正面回答,要麼顧左右而言他,要麼就逃避

「尹卂」自創的「有義字形」玄學理論,最最核心的問題在於:大家不能按既定規則去取碼,甚麼字形屬「有義」而不能分割,甚麼字形不算「有義」可以分割,根本完全由「尹卂」去自由心證。

像「瘸」字,「尹卂」他覺得是「疒+𦙲」而不是「痂+肉」,這只是他覺得而已;像「登」字和「爢」字,連「尹卂」自己也在不同時間有不同看法,於是同一個字應該取甚麼碼,連「尹卂」也說不準,要再看是「哪個時候的尹卂」才可決定。

正如錘子兄以往指出,要是依據這種「玄學」想法,根本無法正常取碼。像「耆」字是「老+日」還是「耂+旨」?「㐣」字是「庫+乙」還是「广+(車乙)」?「𢜆」字是「府+心」還是「广+怤」?「廩」字是「𢈺+禾」還是「广+稟」?「𢋎」字是「麻+示」還是「广+禁」?這樣根本沒完沒了,使用者無法憑字形就取到碼。

玄學家「尹卂」一直逃避面對這問題,在他的自創「玄學」論述中,這種字的取碼會因時而異,變來變去,朝更夕改。是誰認真思考取碼法則,是誰自製「玄學」真正地逃避問題,一目瞭然。更令人啼笑皆非的是,在逃避的那個,還要邊逃避邊宣稱「尹規是目前唯一正確的倉頡規則」。
 樓主| 發表於 30-8-2021 21:40:31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cj6 於 30-8-2021 09:42 PM 編輯

玄學家說(目前出處,不保證日後會否失效):
倉2.png

也是玄學家說(目前出處,不保證日後會否失效):


原來「㖖」字是所謂的包圍延伸,非常有趣 XDDDD

楚人有鬻楯與矛者,譽之曰:「吾楯之堅,物莫能陷也。」又譽其矛曰:「吾矛之利,於物無不陷也。」
或曰:「以子之矛,陷子之楯何如?」其人弗能應也。
發表於 30-11-2021 22:49:47 | 顯示全部樓層
㸏爢
https://dict.variants.moe.edu.tw ... code=QjAyNDU2LTAwMg
㸏,在本網頁內,不同文獻,广之撇可及「非」也有可及「灬」的,這完全是書法的「隨意性」。在電腦上,麻在上的字,有的字型麻的撇包到下方字形,有的祗包到麻的林,莫衷一是。所以,訂麻作複合字首,固定取碼是可免除看不同的字型font所顯示的字形、無法確定丿到哪裡的問題。此題引出取字首的「有義字形」之爭論,實屬不必。麻不過是音旁,創新字時在麻之下加新字形表義,故原本广字形就祗丿撇到「林」而止。複合字首「麻」已訂定,事情就依規取碼,很簡單的,不應有爭議。
但,
倉頡平台2012 倉五世紀,㸏=[麻][非][火]=戈木中卜火(認丿祗包到木,實是依複合字首取碼,故字形的丿包整個到「火/灬」也是如此取碼);爢=[靡][灬]=戈卜火(認丿包到非)。
                       細明體、新細明體、Yu Mincho字型=兩字的丿都包到「非」。
                       一點明體字型=㸏的丿全包整個「𩇭」;爢的丿包到「非」;
                       微軟正黑體、SimHei、KaiTi字型=兩字的丿都全包整個到「火/灬」;
                       Batang(韓國)字型=兩字的丿都祗包到「非」。跟細明體一樣。
於是,推測,倉頡平台2012 倉五世紀,在看爢時,因灬太矮而看成丿包了整個{非灬},忘了複合字首「麻」。
這倒是要問製作字型font的廠商或人,到底憑那部文獻所載的字形呢?
但不管如何,既已訂有複合字首「麻」,那不論广的丿撇到那裡,都要視「麻」部份的字形作一區塊而取=戈木。

延伸分割/包圍延伸的說法:
個人對這「延伸」的說法,認爲那不過是包圍型中之九個亞型「囗冂凵匚コ厂𠃊𠃍𠃎」的「厂」亞型之丿向下所到的位置而已。它就是厂包圍型。本型字之切區塊處(分割處)全視該字的「厂」型的撇向下撇到哪裡(用本貼的話「延伸」到哪裡),也就是厂形包圍到哪裡。若文獻清楚,「厂」型字之厂的丿沒有各書家的變化,則事情易辦。也不需設「複合字首」「麻」了。覺得「麻」是固定,其他字形不過在創製新字時,在下方加上。是書寫的人,爲美觀而把丿拉長去包下方加上的字形。但,說「延伸」好像指字的丿原本不在這,而可以拉長的樣子。


㖖啻
https://dict.variants.moe.edu.tw ... code=QzAxMTM5LTAwMg
㖖,也是同樣狀況。有的字型font顯示的字形glyph十是連在立上的,有的不連在立 ,便會造成切字首的判定不同。不過事實辛字,十是沒連立的。
https://dict.variants.moe.edu.tw ... quote_code=QTAwNjIw
另一相似例字,啻。上網頁說,帝和口,巾的豎連上{亠丷冖}又連下的口,但筆寫應該是巾不連上也不連口。故,微軟=[亠丷冖][巾][口]=卜月中月口,而,倉頡平台五倉世紀=[亠丷冖][巾][口]/[帝][口]=卜月中月口/卜月口(兩種取碼都有),這又是看哪一種字型顯示出的字形,[巾]是否上連到{亠丷冖}。又是字形顯示問題。但....
若查通則的筆劃相連原則,「丨ノ與上相連」(五代;三代=「一與丨ノ相連」)、「丷與上相連」、「䒑與下相連」,則㖖=[辛][口]、 啻=[帝][口]的切區塊是正確的。(丨與上相連/一與下的丨相連;䒑與下相連,<帝-亠巾>也應與下相連)。
故,
㖖=格式23-=[辛][口]=[亠~十][口]=卜十口;
啻=格式23-=[帝][口]=[亠~冂][口]=卜月口。
但,倉頡平台2012(我仍用2012)五倉世紀,已取:
㖖=格式212=[立][十][口]=[亠~十][口]=卜廿十口;
啻=格式221=[亠丷冖][巾][口]=[亠~冖][丨冂][口]=卜月中月口。
發表於 3-12-2021 20:58:52 | 顯示全部樓層

更正打錯:
㖖=格式212=[立][十][口]=[亠~十][口]=卜廿十口;



㖖=格式212=[立][十][口]=[亠䒑][十][口]=卜廿十口;

(怎麼沒重新編輯更正的操作鈕?就不用再開新樓。)
發表於 19-2-2022 05:37:37 | 顯示全部樓層
「丨ノ與上相連」(五代;三代=「一與丨ノ相連」) 未必可靠,
例如:阜,也是「丨與上相連」,卻分字首「𠂤」與字身「十」。

而「䒑與下相連」應是錯的,
例如:慈,兿,䒑都沒有與下相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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