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先解釋一下爲何形聲簡化漢字不合理.
一,其依據北京方言來新造形聲字.
北京方言,大陸又稱普通話,台灣稱國語.其於民國初期在山東河南以北的地區已經初步實現了語言上的統一.
但這個方言雖然分佈範圍極廣,但其推廣的方法,在古時是五胡亂華(或是唐宋某次北方胡人發起的戰亂?)使得大批中原人南遷.這樣,胡話佔領了北方山東河南等中原文化的發源地.當時的中原人則到了南方,繼續在語音上傳承客家話,粵語等與古漢語十分接近的漢字語音.
但我還認爲,一種語言的流通,不可能是一次戰亂,大批人南遷,就可以實現的.在此我提出一種觀點,實際上粵語客家話等官話應該在各朝代就已經是全國通行,所以原來是包括兩廣人在內的整個中華大陸都在使用,現下粵語等語言則是通行範圍減少了.
這麼說來,依據北京方言來造字,就有違漢語的
二,先有字,再有聲.
形聲字並不像很多人認爲的那樣,聲部衹表聲.若是這樣,形聲簡化字對於衹說普通話的大陸人也無有任何影響.
形聲之前,還有三大造字原理:象形,指事,會意.
我認爲,形聲原理,不是單獨存在的.如[理]字,確是形聲字,但[里]的意思是一段長度,玉中的長度,即玉的紋理,又說,[里]爲田土,玉中有田有土,亦指玉中紋路.古人以天地爲尊,由自然召顯道義.用天之道,分地之利.玉是大地的結晶,古人能夠在玉的紋理中觀測到世界的規律和天地人的全景.因爲人的生理功能有局限,看不到很多事物,但這些事物能在玉的紋理中顯現出來.
說文和我的解說不同,其原文爲,"理,治玉也".即是說[理]是雕琢玉器.隨後[理]就有治理,整理的用法.
以上,[理]字中的[里]就是會意字,也是由玉中紋絡,或由雕刻玉石的動作中,引申出各種意義,這樣[理]的其他意義的用法,也就是假借字了.隨後才是形聲.
形聲之爲形聲,是人們在看到漢字時,挑出其中能認的字作其字的讀音.很少有字衹有形聲而無其他造字原理.六書並非獨立存在.
這樣,胡亂根據任何一種方言來改變簡化古時已有,約定俗成的漢字,不可等同於原字.傳統漢字,是不可替代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