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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ejsoon

倉頡之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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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7-9-2014 13:34:15 | 顯示全部樓層
ejsoon 發表於 13-9-2014 09:35 AM
9.排重的X

這其實不是五代獨有,但我認爲在編碼前加X排重不是可行的辦法.

回#17:
排重的X
使用X鍵這點是歷史包袱。1976發表第一代,1979世界第一部中文電腦(天龍中文電腦)正式在臺上市,當時還是蘋果盛行時代,現行的個人電腦(IBM PC架構)是在1980年纔出來,連微軟都沒有出世,更遑論中文系統(掛在英文版微軟MS-DOS下的)或中文版的微軟。現在輸入法所見的「即時選重」不過是後來的中文系統發展出來的選重碼字選單方式。但原本的倉頡系統(用於天龍中文電腦,及1990在深圳發表的聚珍),倉頡碼是作爲內碼使用,並非今天單純的倉頡輸入法的外碼(輸入碼)。既是內碼(相當於Big5、國標碼),自然要求一字一碼,加X就可區分同碼字了。
不過,這種方法也祇能X到三個,因倉頡最大碼長祇有5。「卜竹一月金」碼的頻字系有八個,「弓弓一口月」碼的鬻字系有34個,根本無法使用X來區分。這樣,不知在倉頡系統內又怎麼辦?
發表於 17-9-2014 13:38:05 | 顯示全部樓層
ejsoon 發表於 13-9-2014 09:37 AM
10.中文字母

五代有兩套中文字母,筆畫類和字型類更新.

回#18:
「斜點交叉縱橫鈎、側並仰紐方卜」
是「竹戈十大中一弓、尸廿山女田卜」的名稱,是定義及讀音,而字母顯現給人看的符仍是「竹戈十大中一弓、尸廿山女田卜」,它們是字母的代表字。換言之,手寫或指著「竹戈十大中一弓、尸廿山女田卜」,口要讀出「斜點交叉縱橫鈎、側並仰紐方卜」的音,這在第三代手冊便有明述。在五代手冊第14頁即明確刊出24字母鍵及二功能鍵的鍵位安排,圖中的字母即用代表字「竹戈十大中一弓  尸廿山女田卜」來標示的。練習一第二題使用同一圖,「請寫出鍵位中空白部份倉頡字母」。無庸置礙,倉頡字母就以其代表字來代表,就是「竹戈十大中一弓、尸廿山女田卜」(習題圖中,已預標了:田廿山十)
五代手冊特改列「斜點交叉縱橫鈎、側並仰紐方卜」,乃是許多人直接依著「竹戈十大中一弓、尸廿山女田卜」這些字來直讀,有失字母之被讀作「斜點交叉縱橫鈎、側並仰紐方卜」的原意(youtube上可以見到)。朱先生希望大家更正對字母的讀法,讓字母所代表的意思可更清楚地表達。所以,並非有兩套字母也。
發表於 17-9-2014 13:44:10 | 顯示全部樓層
ejsoon 發表於 13-9-2014 09:39 AM
12.仍有一些字的編碼的改動不能苟同

卑:[五代:竹田竹十][三代:竹竹十](五代規定了[十]有"與上面部件相連" ...

回#20:
1.卑   上方字形{甶*ノ},ノ是由白內撇出來的,{十}字形連到上方田,「筆劃相連原則:1)丨ノ與上相連」造成。
  http://dict.variants.moe.edu.tw/yitia/fra/fra00440.htm   查「十」部,卑在六劃:即{白ノ}六劃;再查筆劃數八劃,得「卑」,即{白ノ}六劃加「十」共八劃。
  卑=竹田竹十(五代),=竹竹十(三代)。五代取:3.特徵原則  (1)不重複取碼  12)若兩可碼組,不貫穿日囗 -- 貫穿四面封閉字形的筆劃,要截斷。

2. 毋=田十竹 =》  因「豎不可貫穿囗田等封閉性字形,避兩可」,故=田十竹(五代);

3. 聚:[五代:尸水竹竹人/尸水人竹人][三代:尸水人人人](五代何必要嫌棄[人人人]的方便字形呢?)
   =》五代也沿用三代碼 = 尸水人人人; 下方使用「人人人」 其實是正確的字形[人亻人],乑是俗體
 樓主| 發表於 17-9-2014 15:17:16 | 顯示全部樓層
非常歡迎鍾靈前輩的回覆,希望討能夠進行下去,英雄最怕寂寞,哈哈!

一,五代手冊影印版確是缺字,而非如你所說"了"字是"Z"的訛誤.電子版原文:"因限於26鍵,其中保留了一鍵供特殊用途,餘25鍵."


二,關於"函"字,你可以去看漢文庫典的取碼字型,全世界沒有任何一種字體會拿凵把[氶]全圍住.[函]字三五代倉頡都取的同一個字型,都是折筆完全不被凵包圍.五代的道理在,折和[水]是連在一起的,凵把[水]包圍了,就等於把與[水]連一起的折也包圍了.

但我不同意這種思路,我認爲應是凵首先把[水]包圍住,折再往下連住一個整體,這樣也能保留凵的高度衹到[水]的細微漢字特徵.這樣取碼也就能與[亟極丞]等字歸爲一個系列.

請你再仔細認真地看我的文章,我覺得我已經寫得很清楚了.


三,對於"府雁䧹"等字,在五代手冊規定後,當然就不能作字首了.

我責問的不是其所然,而是其所以然.請你再仔細認真看我的文章,理解我的意思.

五代如果要硬性規定所有能作字首的字,請做好整理工作.把"府厤雁"等也定爲復合字首.


四,你回覆的"是否  特徵原則之誤,唯有特徵原則 (1)不重複取碼,其下但書12) 若兩可碼組,不貫穿日囗(封閉字形)。"這句話我看不懂,接下來的筆記我也看不懂,但是如果你所指的"貫穿字"就是"特殊字",那麼你的筆記就是錯誤的,因爲"特殊字"衹有"木火大(七戈)".而且你這種把"日田"專門挑出的規則講解方式不可取,規則應盡量字少.


五,你關於"未末本"的回覆,說明你完全沒有理解我的文章,如果你不懂怎麼去理解別人,那你寫的文章也不能被人所理解,這就是你那篇"在哪裡切"完全失敗的原因.

我沒有說我不知道[未]是[十木],取[十]的時候沒取到[木],我說的是它爲甚麼不取[手火],那就是因爲[木]的特殊字屬性了.請你理解我寫的文章,再次再次請你仔細看我的文章並且理解進去.


六,我聽不懂你說的"完整原則和特徵原則是否衝突",完整原則,就是要最大程度保留字形特徵.我覺得我對[央]字的講解已經很到位了,不需要你那種精神分裂式的重新演繹,狗尾續貂.

而當你談到[春]字頭爲甚麼不是[手大],我又得批評你沒看我的文章了,希望你看了之後能夠自己找到答案,下次回覆時告訴我.

當你談到[之]的取碼應爲[卜女],更是錯得離譜,[之]的末筆是橫長捺,且起筆並不接上撇末端.例證又如[辶:戈弓弓人],末筆是橫長撇,所以不能是[戈弓女].[之]字取碼[戈弓人],表明了若遇到[點橫折]的部件,就不能取[點橫+折],而是取[點+橫折].


七,下次你再找到"錯碼",不要再不知所措,那是本論壇的倉頡2008/2012的編碼錯了,你可以選擇其他人編的五代倉頡,本論壇那個不是官方編的,不是有大後臺支持的團隊編的,我推測是個人編的.而你之所以能找到那些錯碼,正因爲你總是爲找錯碼而找碼,不是在實用中找到錯碼.即使那些一輩子用不到的編碼錯了又怎樣呢?鍾靈先生,你不用輸入法來聊天,用來寫文章,那爲找錯碼而用輸入法,我不理解這種生活方式.那些生僻字真的是一點用都沒有!

而且本論壇的輸入法程式是小小輸入法,更無"官方"一說.小小輸入法是一個叫周永的人寫的,設置配置等方面都極不嚴謹謹.我研究對比後,再也不使用小小輸入法.

我推廌你轉而使用奇摩輸入法的三代碼表,那個碼表有世界五百強文化企業"雅虎"加上台灣最大的互聯網公司奇摩製作,有官方質量保證,我也親試過其編碼,你說的那些錯誤,除三/五差異之外,都沒有的.

如果你堅持要用五代,rime,開放香草等都有質量更好的碼表,不要再用本論壇那個了,我早用過,後來遇到問題,還來留言,但過了好幾年,系統都換了,輸入法都不知換了多少個,甚至自製輸入法程式來用了,那條留言還是無人理會!!!!這種輸入法誰還會去用呢!

順便再說你的<在哪裡切>,我不是反對你專門研究本論壇提供的輸入法的編碼的錯,衹是你應在你的文章開頭或標題明確指出,本文研究的是XX輸入法的編碼,與官方編碼和五代倉頡規則的正誤無關,也與其他個人或團隊製作的五代倉頡無關.


八,朱邦復工作室已經把工作重心放在其他地方,他是不會回來照顧維基教科書的,你不要迷信它,要用自己的理智和眼睛來判斷.關於五代[合]系生僻字的取碼研究,我首先看不懂哪裡有39個,27個,我沒數到這麼多.其次你留的那些空格和XX讓我也不知所措了,你的行文,很不乾淨.

[合]字能作字首去區分重碼,不能用你的[人一口*]方法來找.衹有以[合]開頭的重碼字,才能證明[合]作字首可以區分重碼.比如[盒弇]這兩個字,五代就能夠編碼唯一地區分.

問題在於,即便能把[盒弇]兩字區分開,就可以說[合]作字首是合理的嗎?

[薛]字同理,即使[廿竹十木]有[孽糵蘖]這些重碼,難道就應把[薛]設爲字首了嗎?


九,[幽]的三/五代差別,請你回去認真閱讀五代手冊,手冊中有談到,山是要作爲字首看待,跟辶一樣的功能.而三代的山並沒有這個功能,參香港華通follow me字典,[幽]在三代是連體字.


十,你對[韭]字的講解,我完全聽不懂,也不知道你到底贊成哪一種取碼.


十一,排重的X的來歷,感謝你的介紹.
 樓主| 發表於 17-9-2014 16:49:41 | 顯示全部樓層
一,五代的'仰紐'讀法?我首先確實不知從三代就已經有'仰紐'這種讀法了,我手上沒有三代手冊,但是我見過的所有三代教程都未提及'仰紐'名稱。

再看五代手冊的附錄中,編碼的表示方式,先用'仰紐',再在後用括號附上'竹戈'。我不認同這種方式。請給出youtube視頻地址。


二,我看不懂你對(卑)字的講解。(卑)字的歧義在於它是獨體字還是分體字,我的文章已經寫有的。


三,在倉頡的取碼規則中應該沒有'已取走的字形仍有分割作用'的例證。如果貫穿了便不能拆分,那它連母字框都取不到。

(毋)的母字框與田不同,田是連同裡面都取完整的,(毋)和(口)一樣衹取外框。

例證如你給的(曱)字,如果方都已經被取走了還有截斷餘下部件的功能,那麼(曱)的取碼應爲(田一中中)。
 樓主| 發表於 18-9-2014 06:01:16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ejsoon 於 18-9-2014 06:05 AM 編輯
鍾靈 發表於 17-9-2014 01:38 PM
回#18:
「斜點交叉縱橫鈎、側並仰紐方卜」
是「竹戈十大中一弓、尸廿山女田卜」的名稱,是定義及讀音, ...


再回42#

你參的五代手冊14頁都沒有參對,朱邦復對倉頡字母和括號裡的字的定義及用途講解在29頁(影印版)。

'括號內只是各字母的代表字,而不是字母本身的定義。'

以上,即表示對字母的讀音,標示,不管手寫還是口念,都用'仰紐'來進行,'仰紐'就是字母。而括號裡的那些,僅是各種輔助字母的'代表',就是說,'竹戈十大'已經降級爲輔助字母的代表。

而我文章中的意見,就是反對'仰紐'等字母標示方式。


我不知道你是不是一直這麼幹,手指著'竹戈十大',口中讀'斜點交叉',朱邦復可不是這樣規定的。
發表於 18-9-2014 22:04:53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鍾靈 於 18-9-2014 10:38 PM 編輯

呵呵,有人聊天了。
本帖主題牽涉多個,還是慢慢一個個來談,先談#46。
我忘了ejsoon網友看的是網路下載的五代手冊,我看的是台北博碩出版的實體書,2006年初版。雖然數年前已下載本站的網路影印本(這是香港出版),不過,因爲實體書比網路影印本容易看,尤其翻頁容易,所以較喜歡用實體版。
不錯,我說的實體書第14頁,就是你說的網路影印本第29頁。
在《倉頡第三代中文字母輸入法》一書(民國七十二年十月一日版(即西元1983年)零壹科技出版)零壹即朱由宏碁得到發明天龍中文電腦後的一些報酬權利金,自行成立用以推廣中文電腦的公司。該書第一篇第一章列出倉頡字母時,表中字母欄所列「竹戈十大中一弓、尸廿山女田卜」各字旁各以()填入「斜點交叉縱橫鈎、側並仰紐方卜」。現五代手冊則把字母代表字和()內的定義,互相調位來印刷而已。我就是一直手指、目視著字母的代表字,心念或口讀其定義之字音的(看戈讀點音....)。應該這樣纔能真正體會你所按鍵的字母的真意義。至於我由哪裡學來,事隔近三十年,也忘了。但清楚記得是朱先生所建議的,應該是看了電腦雜誌對朱先生的訪問。總之,三十年前,網路還沒有呢!youtube上沒有一位“教師”有說明,或真的以定義來讀字母的代表字,而是「真真正正地、忠忠實實地」指著代表字讀代表字的字音(指戈讀戈音....)這其實有違倉頡字母原本精神。這樣做,在實踐使用過程中,當人在意念上要關聯到字母所要表達的筆劃字形時,會產生一道無形思維障礙。朱先生是因「丿、十乂丨一亅」的這些筆劃,少有獨立成字,纔以具有特徵的「竹戈十大中一弓」等字來代表。第三代手冊在介紹字母時,寫到:
二、筆劃類,竹(H)、戈(I)、十(J)、大(K)、中(L)、一(M)、弓(N)
丿,、,十,乂,丨,亅等基本筆劃,在中國文字上,使用頻繁,因此列入基本字母中;但這些筆劃少有獨立成字者,故分別以具有其筆劃特徵的竹,戈,十,大,中,一,弓爲代表。
其實,五代 手冊的碼表中,以定義字來表示字碼,確是給人「難看」而無法接受,反不如代表字來得簡單清楚好看。所以,我也反對。
補充,摘自第三代手冊第1頁「輸入法概述」:
......這些字母均以可單獨成立的字爲其代表,計有:日、月、.....、竹、戈、十、大、中、一、弓、.......、尸、廿、山、女、田、卜等二十四個,並依照使用頻率的高低及操作上的方便,分別配置在英文鍵盤上的A,B,C,.......,Y鍵,★單獨一鍵,各代表所對應的一個中文字母★,例如,按A鍵,再按空間棒,則螢幕上會出現一個“日”字.......
上文★表示,三代當時即以這些代表字當作中文字母。
發表於 19-9-2014 00:08:54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鍾靈 於 19-9-2014 11:00 AM 編輯

來談#45:
特徵原則之下,取字形都儘量取全的,但
當字中有「田囗曰(母-÷)(毋-ナ)」等四面封閉字形,遇到垂直縱劃,會產生多組解碼(所謂兩可是也,不一定指兩組,總之是不祇一組),所以就要截斷縱劃而不可貫穿過去。
我筆記的例子中(有關這主題的囗形的字應該都蒐羅全了吧),左邊是正解取碼,右邊打X的就是不截斷縱筆,讓它貫穿囗所產生的可能碼,會造成疑惑,不知所措,所以不取。
曱→{囗一丨丨}=田一中中 ----這是正取;
                         右方的是讓丨貫穿囗可能得碼(故在前方打X):  {囗一丨}=田一中,  或    {曰丨}=日中
  上述三組碼,其中「日中」這組又會與 「甲」 採用丨貫穿囗產生的一組碼  「日中」同碼相衝突。
甲→田丨=田中 ---正取;      左方是丨貫穿後得兩組碼(故打X): {囗十} = 田十, 或  {曰丨}=日中
......
我還舉了「車」,如丨貫穿田,則車字可取碼 = キ曰 = 手日(上方十和下方十連在一起了),或取=キ囗十(上方十和田內十連在一起),或取=十囗キ(田內十跟下方十相連)。
毋=田十竹; 如貫穿,會有兩組碼: = 囗十 =田中   或  = 囗ナ=田大 ,  而碼=田中,又與 「毌=田十」  同碼相衝。
我並沒有:取走方框囗再去分割縱劃


再看卑:
十的縱劃向上連是連到田下邊,跟ノ由田向下撇出到十左端無關。所以,卑是連體,稗=竹木竹田十,表示卑是連體。重點在三代五代對卑取碼。三代認卑爲組合字,故,卑=竹竹十,稗=竹木竹竹十;{ノ田ノ}當作一個區塊,與下方<十>分離。五代手冊的改碼解釋是:配合標準字體而改碼者。標標字體是臺灣教育部後來所公佈的字體,而在漢文典庫中所見的宋體字,十都跟上方的{ノ田ノ}分離。這就妙了,不過,異體字字典中,確是相連的,這裡的字形是參考說文小篆來修訂的。
現在,就看你要承認那個字形是「正確」。我接受五代說辭,所以引用「筆劃相連原則:1)丨ノ與上相連」來解釋。還有,再引用「 3.特徵原則  (1)不重複取碼  12)若兩可碼組,不貫穿日囗」 ,這樣,上方字形是{ノ田ノ},即下方的ノ要在田邊緣截斷而不是由「田」內連續撇出,使字母 田算一個碼,下方ノ算另一個碼。

補充:
五代網路影印本第56頁(實體本第30頁):
四、整體字
....
中文字形體各異,筆劃複雜,很難用簡單清楚的文句定義「整體字」,以下是幾個歸納原則:
①單純之丨、丿筆劃與其上的字形相連。
   如:干、黃、焉、歹、刀、卑★等。
---正如我上面所說,丨與其上的字形(當然是田)相連,於是,由這歸納的筆劃相連原則,縱然在其他字典所示字形,丨並未與其上的田相連,仍應算作相連而使卑成爲連體字。(由這四條歸納出的筆劃相連原則得到的可稱連體字,而由本節「整體字」定義的三條皆歸入整體字內,即連體字是屬於整體字範疇。
   又,★卑在五代手冊附錄一第三代第五代改碼字的表中,說改碼原因是  一、配合標準字體而改碼者。 而在臺灣教育部的異體字字典內,★卑的十是與田相連的。

我在《在哪裡切...》文中的形勢說,就在這裡得來的。五代手冊說整體字有三類(實體書第30頁/網路影印本第55,56頁):
1.字形筆劃交連,整個字成一體者。-----這是形說。交連 = 「正“交”十、斜“叉”乂、兩筆劃至少有一筆劃的一端接觸另一筆劃是“連”丅丆厂
 樓主| 發表於 19-9-2014 09:46:48 | 顯示全部樓層
鍾靈 發表於 19-9-2014 12:08 AM
來談#45:
特徵原則之下,取字形都儘量取全的,但
當字中有「田囗曰(母-÷)(毋-ナ)」等四面封閉字形,遇到垂 ...

一,
口和母框的性質,和冂凵是一樣的,長豎都有貫穿的功能.

我的文章已經寫得很清楚,請你回去看看再來回覆.先貫穿把豎取出,看看餘下部件是否符合完整原則,如果符合,就這樣取,如果不符合就不這樣取.

從我文章裡對[由]字的講解已經能說明問題了.本來[由]的豎是可以貫穿取的,但是取走後把[田]的完整形狀破壞了,所以不取.
[曱]的上方肯定不能作[日]的,因爲[日]內是不能含有部件的,就如我前面有文章講[沒歿]字的右上,到底是[心]還是[弓],我認爲是[弓],因爲如果是[心],它裡面一定要包含,如[趨句勻曷]等.這樣,包不包含也能分辨取碼.

要按你的道理來說,不管能不能貫穿,都還有一種可能[日中中].

[車]字參我上面寫的[由],[田]的完整優先.

從五代手冊及任何教程中,都找不到任何依據說[方]不能貫穿,如果衹有特殊字才能貫穿,那樣[再弗]等字都不能貫穿取碼了.


二,
[卑]字的五代連體判斷,與上撇無關.五代所用字形也肯定是分體字.之所以當作連體,是因爲五代把[十]定爲一個有向上相連功能的部件.我不認爲把所有的[十]都賦予向上連的功能是個正確的做法.[卑]肯定要認定爲上下分體的,否則三代就不會這樣拆分,這是個基本認同問題.
發表於 19-9-2014 11:19:27 | 顯示全部樓層
又砍文,貼jpg
回復ejsoon網友《倉頡之劫》#48補充.JPG
 樓主| 發表於 19-9-2014 13:37:20 | 顯示全部樓層

一,教育部異體字字典有第五版和第六版,我不知你用的是哪一版.但經我查證,兩種版本所用字體均爲個人電體內置字體,而非"標準字體",這種標準字體的查看方法是錯誤的.

正確的方法有兩個,一個是去其筆順網查詢,其有圖檔或swf檔,所用爲標準字形.不受本地字型檔影響.

二是去其字型官網下載標準字型檔,應得TW-Sung和TW-Kai,再打開文本編輯器,設置字型,始得標準字型.


二,台灣教育部的標準字型,[卑]字的[十]是不與上相連的,衹有上面的撇與下面[十]的橫"輕觸",這種"輕觸"在倉頡的字型結構判別是不能成爲連體字的.


三,五代編碼所用字形,一定是漢文庫典所顯示之字型!所以,五代同三代一樣,用的都是同樣的字形,都是把[卑]當作上下分開的字形.

五代的取碼是規則定的,而與字形無關.

我責問的是,五代取碼不以正確字形爲參照,胡亂硬性規定和套用規則,把[卑]和[干]等同看待,這種思路無疑是錯誤的,也不是在方便用戶.



我還是希望你學會理解別人的思想,我不是責問其所然,而是責問其所以然.就是說,我懂五代規則,我懂五代取碼的理由,五代依據此規則取碼是正確的,但我不贊同五代的那個規則.

再說得簡單一點,我不是說五代編碼錯,我說它規則定得不好,因規則不好,所以取碼方法不好.
 樓主| 發表於 19-9-2014 14:56:00 | 顯示全部樓層

另你提到了教育部異體字字典.

此典第六版,有多種查詢方式,其中有一種"倉頡碼查詢",其使用的是倉頡三代的編碼.比如,你要查[卑]字,必須輸入[hhj].

教育部採用三代倉頡而不用五代,正是英雄所見略同.
發表於 20-9-2014 10:33:33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鍾靈 於 20-9-2014 10:41 AM 編輯

解說倉頡規則、字例,我秉持的信念是:好的輸入法應該簡單易學,因此也易於推廣。易學條件之一是規則少,簡單條件之一就是規則單純明確,如同法律,沒有不確定因素可因人而得不同解釋。所以在解釋字例,基本上依書直說,引經據典,就算非得滲入個人解釋也必有所依,不多加入個人想像而發掘潛規。因潛規的個別性太大而無手冊(法典)依循。在推廣初期每可因時制宜得到「圓滿」解說,且活潑生動,似有助益,長遠看各憑本事將使倉頡出現不同流派而使用戶目眩得無所適從。如朱先生在五代手冊說,許多書作者發揮高度想像力施展各種法術。但,我讚成採用各種說辭解釋規則,如我所提「二刀貫切法」之名是附加註解於通則,而非取而代之。即是祇可錦上添花,而不宜另生枝節或造成李代桃僵,這是充份尊重原著者著作權表現。香港有所謂獨體字稱謂,是另發明新名取代了單純的連體字,是相對於分體字而言,又或許來自《說文》的獨體合體之說。我不讚同。原著連體字、分體字是針對字體結構而說。當要解說整體字定義2的字,如乖來,因形勢而成就者,北从看來是附掛在千木下,獨體字說便顯得不完美。(這種形勢成就的部份連體字與整體字定義3的特殊字支架木火大等是相呼應的。)
要認定一個輸入法好壞,至少要先過兩關。第一關起碼要求是配碼沒有違反原著所訂規則而產生特例--要能自圓其說,或存在沒有明訂的潛規--不給人任意解說的空間;第二關是所選字形依據,應該是正式公佈的字形,而公佈的字形也可能有錯,這時就應該參考楷書的字源小篆來訂正。
所以,我會責問諸如「惷憃蠢凳螽」之類找不到自圓其說的字,取用成字作字首,但未過度責問函的五代碼,接受卑的五代碼。五代在1990與聚珍中文系統、明珠字庫一起發表,其時朱先生是主導者,看來,是經朱先生授意。你認爲卑的五代碼沒錯(可自圓其說:丨與上相連),但認爲所據字形是丨與上分離,三代和五代都依同一字形編碼(漢文庫典示丨與上分離(宋體);但漢典卻示相連(觸))(楷書),倉頡取碼依據字形是手寫體的楷書不是印刷體的宋體。)。
問題:
1.既是三、五都依同一字形,而改碼原因是  「五、取碼原則不一致者,使其統一。」,應指三代有違筆劃相連原則第一條「丨與上相連」,五代修正之。
2.若不修正,是你認爲「規則定得不好,因規則不好,所以取碼方法不好」,那規則又應如何修改?
3.一改,對於其他如「干歹黃步焉....」等字如何交待?是否爲「卑」另立規則「丨不與上的田相連」?(規則要明訂,不應有太多未明示的潛規。)
4.原筆劃相連原則四則,便因而再增一則,是否複雜化?
5.你的建議又如何?維持三代碼定然是不合纔要有五代碼啊。
要反對,其實還有的,「反」字本來是{厂又},外廓是厂不是,頂上是一不是ノ。「反」應取碼=一水,但倉頡卻取頂上寫撇的反,是俗體、錯字,得碼=竹水。
目前,倉頡市場,市佔仍普遍以三代爲最,是出於微軟的市場優勢。因聚珍早已退出市場,嚴格講,五代仍未普及,若不是《倉頡之友.馬來西亞》推廣五代,恐沒有人使用。我可理解《異體字字典》使用三代查詢,但漢典卻示五代。
 樓主| 發表於 20-9-2014 11:08:50 | 顯示全部樓層
鍾靈 發表於 20-9-2014 10:33 AM
解說倉頡規則、字例,我秉持的信念是:好的輸入法應該簡單易學,因此也易於推廣。易學條件之一是規則少,簡 ...

我反對的就是五代'使取碼原則統一'這個規則。

(卑)與(干)的區別在於,一個是明確不相連,一個是明確相連,怎能用同一種取碼原則?

連則連,不連則不連。五代'統一'了取碼原則,卻增加了取碼難度,也不知其簡化何在。

由(卑毋曱)等字的取碼便可看出,取碼數不減反增,明明認作分體極好拆字,卻一定要認作連體;明明已被取走,剩下的一豎還要分割。我真的很想請朱邦復前輩現場澄清下到底哪種取碼更合適,因爲<五代手冊>是合著的,我不知朱老的思想佔了多少,但三代肯定全部是朱邦復的精華之作。
發表於 24-9-2014 12:53:03 | 顯示全部樓層
重點不在「取碼數不減反增」而是1987五代企圖擴收康熙字典六萬字,比1982三代所收三萬五千多(後擴收至四萬),之所以有五代,就是擴收字數,原本的規則顯得重碼增加,必須修訂。解決重碼應是新一代的重點。
既然筆劃相連原則說「丨ノ與上相連」,不論字形,規定上就視卑的十與上字形的田相連。我就這樣解說了,不強求你同意。
爲了保持特徵完整,三代就有說,兩可碼組時,對貫穿封閉的囗日的字形作截斷處理,在五代重審所有字時,三代未完善的就改碼。所以,能依規自圓其說者,應可接受。我是由三代進到五代,我並未覺得不妥。輸入法首重規則思路,打字時依規而行即可。而且現在見的三代祇有微軟內置版(其實是四代,美國版權,是朱先生逃亡美國期間所訂,後廢棄不用),內中有自行擴充字數的,有錯。查三代手冊,沒有曱字,有毋=田十。
 樓主| 發表於 24-9-2014 14:59:31 | 顯示全部樓層
鍾靈 發表於 24-9-2014 12:53 PM
重點不在「取碼數不減反增」而是1987五代企圖擴收康熙字典六萬字,比1982三代所收三萬五千多(後擴收至四萬 ...

三代如果有錯,衹是編碼有錯,五代則是規則本身有錯。

你沒看到我上面給你的點評嗎?我上面舉了{甚基}的例子,如果你一定要丨和上面部件相連,爲甚麼不按五代規則把{基}字當作連體字取碼呢?

你那篇文章裡面也談了對{啻}字的不解,既然你那麼崇拜愚忠五代,何不按五代之思維,認定{帝}是連體?而卻用三代之思維,對其五代編碼進行質疑?

三代的官方編碼所編漢字不多,不能證明其沒有擴編的效用。後來雅虎奇摩和教育部異體字字典都證明了三代倉頡對於全字庫乃至異體字的編碼和檢索都有無可替代的作用。

關於微軟倉頡,我的文章也解釋得很詳細了,你何不去看?另一樓有新修訂的文章,裡面放了兩處你的指正,在此謝過!

很多人總以爲新版是根據舊版改進的,所以其規則和編碼應該更方便合理。我一開始也這樣認爲,所以初始學用的是五代。及至後來由五至三,才感受到三的合理和五的呆板。輸入法是給'人'用的,當然以人的常規思維作爲首要關注重心。像五代規則這樣不知'因字制宜'的改良,根本不是改版之正途。

如果三不好,那與三差別不到1%的五又好在哪裡呢?

難道三/五哪個更好,不容許討論嗎?

建議:棄用本論壇之輸入法,使用雅虎奇摩輸入法(或其碼表)。
 樓主| 發表於 24-9-2014 16:30:56 | 顯示全部樓層
鍾靈 發表於 24-9-2014 12:53 PM
重點不在「取碼數不減反增」而是1987五代企圖擴收康熙字典六萬字,比1982三代所收三萬五千多(後擴收至四萬 ...

另:你把囗和母框專門挑出來講解的方式不可取。其本身就被包含於完整原則的定義之內。無可能有囗和母框一定要截斷部件之規定,如有,那就是特爲五代錯誤改碼之鋪陳。
發表於 28-9-2014 22:58:03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鍾靈 於 28-9-2014 11:04 PM 編輯

函凾在三代先取フ後取凵及其內字形,字形顯示氶[口了又]的フ突出於凵,依此,三代取碼應是正確的。但,第五代改碼先取凵後取フ及其下(在凵內)字形,改碼理由:「五、取碼原則不一致者,使其統一。」  「統一」之理何在?
用《倉頡平台2012》查了許多凵型字(八十多個),都具有凵型字(先取凵形)的組合字取碼;其中有見字形突出於凵之上的,如:
回復ejsoon網友《倉頡之劫》#58.JPG
發表於 29-9-2014 00:04:45 | 顯示全部樓層
回#57:
尊意爲「囗和母框本身就被包含於完整原則的定義之內。」?
「無可能.....」指囗和母框使貫穿的筆劃截斷,故造成不完整?完整原則指儘量取最繁多筆劃組成的字形作字根取碼,有些人叫它作繁先原則。這跟囗和母框不相干吧?跟囗和母框等封閉字形(指囗日)有關的是特徵原則。
這在第三代就已述明。兹完整抄錄三代手冊(第35頁):
二、完整原則
    若一個字有多種取法,而碼數又相等時,選擇取碼較完整的取法,也就是先取字形較繁複的碼,再取餘碼。 如:丰→「キ十」,不是「十キ」
三、字形特徵原則
    ......不能任意切割,而須保留字形的特徵(=就是指不要在筆劃彎角處截斷)。如:永→「、
發表於 29-9-2014 00:12:26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鍾靈 於 29-9-2014 12:15 AM 編輯

回#57:
尊意爲「囗和母框本身就被包含於完整原則的定義之內。」?
「無可能.....」指囗和母框使貫穿的筆劃截斷,故造成不完整?完整原則指儘量取最繁多筆劃組成的字形作字根取碼,有些人叫它作繁先原則。這跟囗和母框不相干吧?跟囗和母框等封閉字形(指囗日)有關的是特徵原則。
這在第三代就已述明。兹完整抄錄三代手冊(第35頁):
二、完整原則
    若一個字有多種取法,而碼數又相等時,選擇取碼較完整的取法,也就是先取字形較繁複的碼,再取餘碼。 如:丰→「キ十」,不是「十キ」
三、字形特徵原則
    ......不能任意切割,而須保留字形的特徵(=就是指不要在筆劃彎角處截斷)。如: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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