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不算「弓」的輔根?
到底「┐」算不算「弓」的輔根?還是「弓中 (乛丨)」的組合?「片、鼎」二字尾碼是「中」,是因爲把「┐」視爲「弓中」?還是因爲異體字,把「片、鼎」末尾寫作「丅」,所以取「中」? 就個人記憶所及,阿勤有提到「┐」在2003年後,第五代修改將之收入作爲簡化字马的專用字根(右上角),放在字母「弓」之下作輔助字形。
片的正體,依小篆,及教育部異體字字典,右下方都是┐,異體字纔是丅。
在本站的《倉頡平台2012》中, 「中中一中」及「中中一弓」兩種碼都可以。不過出示旳字形就要看所用文書軟體所選用的字型font。至於鼎,尾碼用「中」和「弓」,兩種碼都可得同一字。
查漢典、康熙字典,所示小篆,片鼎右下都是┐。鼎,在日韓,右下是丅,陸港臺都是┐。片,陸港臺日韓,右下全是┐,可見丅是錯誤的俗字。 漢典字形有誤,「鼎」港敎寫法右下是「丅」,跟左邊「丆」對稱一些。可見:http://www.edbchinese.hk/lexlist/
至於「片、鼎」右下無論寫作「┐」或「丅」,其實都是把算書寫法筆畫化,都仍是宗於字源,竊以爲說不上甚麼錯誤、俗字,就說是個人習慣差異吧。
問題是,到底我們應視「┐」爲「弓」的輔根嗎?其實過去有好些字,明顯是「┐」形,也拆作「弓」的。只是又碰到「片、鼎」這樣的反面例子,結果出現了「┐」應拆作「弓中」(乛丨) 之說。不知還有沒有其他類似例子?沒有的話,我寧可用三代倉頡只以「片、鼎」右下從「丅」的寫法去拆碼來解釋。
(P.S.記得「增『┐』根拆『马』字」發生在1999年,後來2003年,又放棄這個做法,據分析是改增「马減一」形歸「尸」根。
http://chinesecj.com/foru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5406&fromuid=16111 ) http://dict2.variants.moe.edu.tw/variants/
台灣教育部異體字字典,顯示右下角是┐。這是根據小篆修正的。其他異體字,都有許多其右下角是丅。看《說文》小篆確是如此。
所以,應以┐爲準較宜。本站「倉頡平台2012」爲┐和丅,都編有碼。尾碼取弓或中都可得鼎字。
有關倉五對┐的字根修訂情況,以下是之前收錄自朱邦復先生的網站,供參考:
2003年,沈紅蓮小姐因應繁簡字統一編碼的工作,將第五代倉頡輸入法的繁簡版合而為一,名稱仍是第五代倉頡輸入法。因編碼漢字
較多,且受限第五代對重碼字的規定,不得已有局部改碼。限於篇幅與時間,在此僅就第五代倉頡輸入法改碼原則,簡述如下:
繁簡字統一編碼。
五代繁倉儘量保持不變。
如需更動輔助字形,優先調整五代簡倉。
若重碼者,依先繁後簡的次序。
在各個不同版本的五代倉頡中,繁體字不受影響,惟少部份的簡體字取碼略有不同。茲以下列範例,說明在不同版本的五代倉頡下,其碼為何。為說明方便,同為五代倉頡,我們用西元年份來區分。
漢字 1987 1999 2003 備註
马 LVSM NVSM XSM 1987版:五代簡倉中,L部有一輔助字形:┐。
優點:马部丶鱼部不易重碼。
缺點:需多記L部的一個輔助字形。
1999版:為推廣方便,將┐歸N部。-- 手冊香港文傳出版;「倉頡之友.馬來西亞」提供「倉頡平台2012」軟體。
優點:不再強記L部多一輔助字形。
缺點:重碼率增加。但多數系統以數字選字,可略。
2003版:增一輔助字形(像囗)於尸碼S鍵,供「马」的字首用。-- 手冊臺灣博碩出版
優點:解決马部丶鱼部重碼的問題。
新的輔助字形更易聯想丶記憶。
骐 LMTMC NMTMC SMTMC1987版:骐丶鲯不重碼。
鲯 NMTMC NMTMC/XNMTCNMTMC 1999版:骐丶鲯重碼,但用數字鍵選字,且兼具容錯功能。
2003版:增加輔助字形,解決重碼,減少選字。
五代倉頡-編碼依據
年份 內碼依據 字數 流行地區 備註
1987 國標碼丶大五碼 繁:一萬餘字 中國丶台灣丶香港丶澳門,及東南亞等海外華人 繁簡字,分開編碼。
簡:六千餘字
1999 國標擴展碼 二萬餘字 中國丶台灣丶香港丶澳門,及東南亞等海外華人 ①繁簡合一,統一編碼。
②透過教材、工具進行推廣。
2003 萬國碼 五萬餘字 ①繁簡合一,統一編碼。
②於博碩版五倉手冊發表。
註:萬國碼含擴充字集等,有近八萬字;受限五倉法則對重碼字規定,故2003版的五倉碼編了近六萬字。
(上述2003年資料: http://archive.today/QRBXr#selection-495.0-657.48 朱邦復工作室 二○○六年 冬) 本帖最後由 鍾靈 於 29-2-2016 09:33 PM 編輯
其實都是把【算】書寫法【筆畫化】,都仍是【宗】於字源
個人覺得上面有錯字:
算----篆
筆畫化-----楷書化(或直筆化)
宗----忠 本帖最後由 鍾靈 於 29-2-2016 09:39 PM 編輯
┓的筆形,跟乛フ是相通的,祗是撇的角度長度之差。右下角沒有鉤,所以不能是尸的。 對4樓的說法有異議,因爲在公告中 ( http://archive.today/QRBXr#selection-495.0-657.48 或 http://www.cbflabs.com/?id=136 ),都只說2003年版「增一輔助字形」,沒有說那輔助字形具體形狀是「」。而按拆碼結果分析,這輔助字形應是「马減一」最合理,詳見 http://chinesecj.com/forum/forum.php?mod=redirect&goto=findpost&ptid=15406&pid=29168&fromuid=16111 。這新增輔助字形的問題,也希望到那邊帖子討論,比較集中。 說回本帖的主要問題——「┓」的處理。
鍾靈兄說,「┓的筆形,跟乛フ是相通的,祗是撇的角度長度之差。」這點我很同意。而據上述公告,自1999年起「┓」亦明確地歸入「弓」。
但問題就是,那麼「鼎」、「片」等字,在第三代尾碼不取弓,是因爲第三代沒有「┓」這字根,要拆作「乛丨」,還是因爲第三代選取了右下角寫作「丅」的寫法來拆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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